龍哥因為工作太辛勞而爆肝,被送進大和醫院治療,並且被醫生囑咐須住院3天治療及觀察。
龍哥的前女友阿珍雖然與龍哥以分開5年了,但仍然沒有一刻不想著龍哥,聽聞龍哥住院,急忙打電話至大和醫院,詢問護理師龍哥的病情,護理師阿珠第一天上班,聽到阿珍很著急地詢問,就將龍哥爆肝的病情一五一十的告訴阿珍,殊不知龍哥完全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的病情,特別是已經分手卻仍糾纏不清的阿珍。
阿珠未經病患同意就擅自告知他人病患病歷的行為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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